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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岂能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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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背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等“舌尖上的腐败”得到有效整肃,“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等规定让公务接待行为更加规范。然而,面对制度约束,有的党员干部却依然“吃心不改”,将公务接待函当作吃喝“通行证”,为违规吃喝披上所谓的“合规外衣”。
作者 张健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课》 2022年第17期90-9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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