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确认自创无形资产是指那些在主体商业模式中起关键作用,因不满足《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或《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 38)的确认条件,而不能确认为资产的主体内部产生的无形资源。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共识为,主体应首先描述其商业模式,识别哪些无形资产对其遵循其商业模式取得成功至关重要;披露内容的确定应基于对相关性和忠实呈报的适当平衡,披露与特定无形资产相关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信息;披露位置可以是财务报表附注或管理层评论。对未确认自创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进一步研究,可以关注实施披露的相关成本、披露位置的可选择性对披露质量的影响、探讨编制单独的价值创造表。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3期73-77,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CX9ZA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