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曲在元代获得了高度发展,形成和唐诗、宋词并称的一种主要文化文学形态。而散曲则是一种新兴音乐文学类型,它既传承了我国传统诗歌的部分因子,也有着自身鲜明的地方特色:从内容上,它延展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富有市井风味,深受广大市民阶层的欢迎;从思想上,它关注普通人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对人性与命运的无常变化多有反映,具有对生命的体验和感知意识。在明清时代,我国女性戏曲作品也出现了高潮。虽然这些戏曲内容还大多聚焦在单支散曲上,但发展到现在却也已经形成了整套的曲目和杂剧。但对于安徽新安文化中的四大清代女曲家来说,她们不但撰写了散曲、杂剧、传说,还积极参与了戏剧评论,还善于创作诗词、文章。
出处
《黄梅戏艺术》
2022年第3期37-38,共2页
Art of Huangmei Opera
基金
安徽省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安文化语境下清代女性曲家研究”(SK2019A11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