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诗作为中国诗歌发展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诗体标准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解决。人们应以相融相包、共荣共生的思维方式对待新诗的自由化和格律化,依据现代汉语的十三辙音韵规则,搭建“简约的诗体标准”,引导其走上一条既适度定型,又宽松灵活的健康发展之路。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46-54,共9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现代文学语言本体论思想研究”(16BZW13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代文学文体理论整理汇编与研究(1902—1949)”(17ZD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