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我国成为“诉讼大国”的有效路径。它有机融合了我国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也契合了当前世界各国纠纷解决体系变革的发展潮流。未来发展方向,应当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构建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同时从观念上、立法上、体制机制上彻底重构解纷体系,推动纠纷化解模式从“诉讼中心主义”转向“诉讼与非诉并行主义”,真正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3-16,共1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