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婚同居关系的特殊性使得发生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给付性质变得复杂。法律对待非婚同居的态度从身份上的“非法”走向“合法”,而在财产上走向一种“有限调整”模式。困扰财产给付性质认定的主要因素在于非婚同居关系中的身份关系带来的前置影响。司法实践在事实认定上考虑身份关系的影响,形成了以民间习俗、共同生活时间、财产用途、财产金额等考量因素构成的多重认定标准。这种裁判逻辑的背后隐藏着法官们对爱而不婚与迈向婚姻这两种同居类型的潜在认知。对财产给付性质认定机制的重构需要对非婚同居关系的身份性进行重新评价,并将认定中的各项标准的排序和影响权重进行重构,进而形成一种具有指引性的认定机制。
作者
侯学宾
潘国瑞
Hou Xuebin;Pan Guorui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45-56,共1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教育部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下的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6JJD820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