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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框架下海上保险经纪人过错责任的司法审查路径研究 被引量:1

Research on the Judicial Review Path of Marine Insurance Brokers’ Fault Liabilities under the Framework of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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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商法》并未对海上保险经纪合同作出规定,《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对于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过错认定等重要内容的规定同样不明确,《民法典》合同编虽未将保险经纪合同列为典型合同,毕竟在中介合同和委托合同部分提供了可类推适用的合同规范。在海事司法实践中,海上保险经纪人过错责任的司法审查是个难点。本文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总结归纳了《民法典》框架下海上保险经纪人过错责任的司法审查路径,即从海上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法律义务、过错裁判标准、与投保人过错责任比例、赔偿范围的司法认定五个层次进行认定。
作者 王爱玲 Wang Ailing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00-108,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52

  • 1钟明.保险经纪人功能的经济学思考[J].保险研究,2006(8):59-62. 被引量:2
  • 2付菊.保险经纪人在企业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大有作为[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7,21(3):37-38. 被引量:4
  • 3龚赛红.论保险经纪人的注意义务[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7(4):93-99. 被引量:1
  • 41995年《保险法》第16条第1款.
  • 5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19.
  • 6威廉·台特雷.国际海商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 7陈猷龙:"说明义务",赖源河主编:《商事法争议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217页.
  • 8"欧洲保险合同法重述"项目组:"欧洲保险合同法原则",韩永强译,《民商法论丛》第48卷(2011年).
  • 9宫邦友、林海权:“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论证会综述”,奚晓明主编:《商事审判指导》2011年第3辑.
  • 10陈猷龙.“说明义务”,载赖源河主编.《商事法争议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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