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我们将艺术乡建的讨论都集中到了艺术家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那些村民主体性的理论过于纠缠村民在艺术乡建中有还是没有主体性的末端话题。其实主体性并没有如此固定单一的一方能自我决定的,所有的村民也不是一个模式出来的,何况对村民来说,也涉及理论上所讲的某个个体行为如何得到实现的话题,即当大多数村民还没有发现艺术乡建的艺术家的价值,但村里有些村民开始感受到这种艺术乡建的重要性时,那么是否应该先给这些村民在乡村创造感受艺术的条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套的供给与获得感的关系要从社会治理的创新化。
出处
《艺术工作》
2022年第5期25-29,共5页
Art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