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院校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治理指向决策,广义治理指向决策、执行和监督;治理现代化可以动态认识也可以静态理解,动态的治理现代化是增强治理“现代性”的过程,静态的治理现代化是治理“现代性”的结果形态。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相衔接的需求,保障性改革与主体性改革相协调的诉求。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当以法人治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委托代理和大学治理均衡器等理论为指导,遵循党委领导、把握高职教育类型特点、以增强“适应性”为目标、抓住治理现代化核心要素四个基本原则。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5期81-85,共5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基金
2022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高职教育专业认证的‘江苏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2SJZD041,主持人:陈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