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离婚后,孩子上兴趣班的费用如何分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问:我与罗某婚后育有一女。双方于2018年7月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我抚养,罗某承担孩子每月的抚养费2000元。最近,我为刚幼儿园毕业的女儿报名参加攀岩、钢琴、走秀、芭蕾等多个兴趣班,且均将报班事宜通过微信告知罗某,但均未得到罗某的肯定性答复。罗某平均每月收入1万元,请问罗某应否另行向我支付女儿上兴趣班的费用?
出处 《伴侣》 2022年第11期33-33,共1页 Compan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