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遗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无形向有形转化的实物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面貌和传承状况可以通过非遗档案直接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非遗工作者在加强对非遗项目进行认定、记录、建档、编研的同时,亦须推动非遗档案的社会化利用。若将建档行为视为“活态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那么利用档案则是“固态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南京市民俗(非遗)博物馆的非遗档案利用工作就是紧密围绕博物馆的教育、研究与欣赏三大基础性功能展开的。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73-74,共2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