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公安建设遵循整体治理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在数字公安建设进程中,组织“边界”的壁垒、甚至“矛盾”也开始显现,主要表现在扁平化的要求与科层制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数据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组织“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壁垒”,线上流程与线下办理之间的“矛盾”。在治理方式上,数字治理成为数字公安的主要治理方式,组织变革成为公安数字化转型的主要进路,它主要包括:组织结构集中化、扁平化改革,组织职能的数字化改革,业务流程重塑,培养领导干部整体思维与跨界领导力,加强数字公安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数字公安制度体系。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10-116,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北京警察学院重点科研(委托)项目“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维度、发展历程和路径研究”(2022KWTZD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