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这就需要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资本,在我国现阶段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仍然是稀缺的。盲目投资和无序扩张所表现出来的资本过剩只是一种结构性的相对过剩。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混合资本在我国的存在,是解放和发展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必然结果,但不同形态的资本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且应当有所区别。给资本设置“红绿灯”,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是必要的,但要更加注重发挥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这个我国经济制度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