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省“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总规模99.6万人、占全国搬迁总规模的10%,涉及16个州(市)121个县(市、区),全省共建成2832个集中安置区、24.46万套安置房,近百万贫困群众“挪穷窝、入新居”。面对后续扶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云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聚焦搬迁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聚焦安置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聚焦安置社区治理能力水平,推动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各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处走,实现了搬迁群众从“搬得出”向“稳得住”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