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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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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杭州高新30047812月6日,杭州高新发表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出处 《股市动态分析》 2022年第24期59-59,共1页 Stock Market Trend Analysis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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