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目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已满11个月,15个签署成员国中生效成员数量已达到13个,首年关税为零的产品达到2000余种,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各成员国外贸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国地域广阔,不同省份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把握RCEP发展机遇和发展路径方面也应有所区别及侧重。未来,可着力引导各省份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统筹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和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积极把握RCEP机遇,加大差异化探索创新,不断扩大释放RCEP政策红利,助力区域经济在高水平开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出处
《中国外汇》
2022年第22期50-5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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