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海关、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银保监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要求,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本市离岸贸易发展,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市人才局、市财政局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促进离岸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39期6-12,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