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0—6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普惠多元、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是重要的民生保障措施。11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老小旧远”中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这个“小”问题,将这两项内容整合在一部法规之中,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完善本市的学前教育与托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相关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规范保育与教育活动,健全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呵护0—6岁儿童这一“最柔软的群体”健康成长,将“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