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情况下,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开始与作者合作创作作品。作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催生出一种新的作品类型,即作者在明确工作范围内创造的智力成果,这种作品称作职务作品。然而在实践中,对职务作品的归属存在着职务作品概念不清晰,作者与单位之间对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不明确等种种争议,这既不利于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又会影响作者的创作动力。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案例进行研究,提出了明确职务作品概念以及完善人身权归属制度的相关建议,旨在为我国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完善提供参考。
出处
《今传媒》
2022年第12期69-71,共3页
Today's Mass Media
基金
2020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播研究”(HB20-ZD015)
邯郸市社科联项目:“邯郸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开发研究”(20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