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奏折制度是清代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也是清代皇权专制的重要抓手。清代国家重要政务,由中央和地方官员具折向皇帝直接奏报,径达御前,皇帝阅看后给出旨意而发下执行,由此完成军国大事的处置,维持国家政务的正常运转。清代内外臣工奏折,除由奏事处直接传旨的外,一般是由皇帝朱批旨意,发下执行。但在同治光绪两朝,皇太后垂帘听政时,奏折不再由皇帝朱批,而是由军机处根据皇太后旨意以“军机大臣奉旨”(同治四年以前是“议政王军机大臣奉旨”)的形式墨笔批写谕旨。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I0003-I0003,共1页
Historical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