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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下土地储备资金核算及列报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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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重大财政改革事项,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要主体包含财政总预算会计、土地储备资金和政府部门。其中,政府部门自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施行以来,实行了“预算会计+财务会计”新核算模式,较好地衔接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但是,土地储备资金现行的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和报表体系上未能完全满足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要求,因此,双方在会计核算和合并报表中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作者 巴茜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22年第11期48-50,共3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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