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建立起即时奏闻和类奏两种灾异奏报制度。灾异上奏后,统治者通过祭告、宽恤、修省等方式弭灾,而因灾陈言是修省的重要环节。嘉靖时期,统治集团对灾异的政治运用发生了重要转变。明世宗即位之初,杨廷和、蒋冕等利用灾异限制皇帝,并一度成功。随着明世宗在政治上日臻成熟,不仅灾异对他的限制作用趋于失效,而且成为他打压护礼派的手段。大礼议定之后,明世宗在灾异的警示下着手调整统治政策,灾异起到消解“祖制”名分和既得利益群体阻力的作用。然而,一些官员借灾异批评明世宗,论救议礼得罪诸臣,加深了君臣隔阂。嘉靖十年至十一年三次“彗星现”,因灾陈言达到顶峰,终于使明世宗失去耐心,重处上言者,灾异的规谏作用已然失效。此后,弭灾方式由政策调整转向祈禳祭告。在此过程中,灾异的解释权由士大夫转移到皇帝,明朝的皇权在思想意识层面进一步地强化。
作者
陈支平
孟兆鑫
Chen Zhiping;Meng Zhaoxin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38-156,共19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