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教育作为人类社会中最为细致、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从来都不是单个教育主体所能独立承担的任务。家庭和学校作为育人系统中举足轻重的两大主体,“家校合作”“家校协同”一直备受关注,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庭教育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大社会命题再次推向舆论焦点。
出处
《重庆行政》
2022年第6期68-71,共4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金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一核心四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ZZX20223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