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深刻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环境乃至营商环境的评价。目前,我国学者多数认可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但从司法实践的大量数据来看,仍呈现以公共政策为由否定反垄断争议可仲裁性的倾向。我国司法实践的态度与目前域外重要反垄断司法辖区的立场存在较大分歧,固守反垄断争议涉及公共政策因此不适合提交仲裁的立场,不利于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反垄断法》刚经历修订,其中仍未明确是否可以将反垄断争议提交仲裁,若想从立法层面明确该问题,在《仲裁法》修改之际对反垄断争议以特殊争议仲裁的方式作出规定是一个合适的契机。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第34期158-16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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