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这一语词被思想话语所重视是发生于魏晋时期的事件,但当时仅作为一种“虚位”的语言形式,而非内涵明确的“定名”。《人物志》单辟《才理》篇构建起才质与“理”的对待关系,在统称四种差异之理时将“理”提升为一个与“道”内在相关的语词。这种倾向在王弼那里更为明显:“理”与“道”相类,指向了无形无名的统一者,同时“理”也被用来指称有畛有名者的“自己而然”,这一语词刻画了“道”“物”一体关系的两个维度。郭象将性分的根源、主客冥合的自然状态归结为“至理”。“至理”指称了一种无法被彻底消融掉的根据性,这一定程度上促使我们对“自生独化”这一郭象哲学的究竟结论进行反思。以“知之所不知”的无限客体作为有限者“不得有穷”的背景,郭象揭示出有限者自生独化充分实现的“自得”,应是其哲学的最终指向。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35-44,共10页
Philosophical Tr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