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发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22年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3条。该意见稿对化妆品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职责与义务,以及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分别做了明确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2022年12月9日。根据意见稿,满足条件可“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质量安全负责人面临培训考核,品牌方将全程监督工厂生产活动。
出处 《日用化学品科学》 CAS 2022年第12期46-46,共1页 Detergent & Cosmetic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