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国建设,交通先行;交通发展,服务为先。近年来,海上休闲旅游的监管问题,对港区船舶原有的管理方式带来了强烈冲击,主要表现为沿海小船非法载客、辖区河海交汇区域治理难等。同时,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没有明确的互补管理机制,加之相关的政策法规不配套,各种船舶良莠不齐,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辖区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大。基于此,大港海事局不断探索形成“3+3”水域综合治理“大港模式”,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出处
《中国海事》
2022年第12期74-75,共2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