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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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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田处罚[2022]59号处罚决定书内容获悉,淮南市富四方肥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案件来源:2021年06月08日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田家庵区杨如意粮食收购点销售的“掺混肥料”进行监督抽验,经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2年第10期33-33,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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