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虎市监处罚[2022]00220号)内容显示,苏州希洁贝尔静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一次性防护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定经过如何?据2022年6月9日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纤维检验院于2022年2月17日对苏州希洁贝尔静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次性防护口罩(生产日期:2022-01-06)进行了抽样检验.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2年第10期34-34,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