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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企业新获准使用“塔山石榴”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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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核准淮北市榴园盆景园艺合作社等6家企业(合作社)在其生产的石榴产品上使用“塔山石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塔山石榴”产品源自烈山区烈山镇榴园社区,因榴园社区的塔山而得名,种植历史悠久,果大、皮薄、汁多、籽软、粒甜。塔山石榴种植面积8万亩(1亩=666.67m^(2)),产值达5.5亿元,产品远销上海、北京、南京等地。
出处 《食品工业》 CAS 2022年第11期346-346,共1页 The Foo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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