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增强失业人员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2期44-44,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