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对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省林业局修订和完善了《陕西省林业厅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制定了《陕西省林业局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2期45-48,共4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