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协作为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其凝聚共识重要职能具有全过程性的实践内涵。新时代人民政协需兼顾多样性与一致性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协调专门性与全局性以巩固协商民主优势;保持凝聚共识的发展性与连贯性以加强自身履职工作建设;凝聚起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的共识。人民政协遵循人民性的价值标准、创新意见反映和利益综合机制、发挥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与重要渠道作用,其凝聚全过程共识具有价值引领、效力提升、合力汇聚的制度优势。增强人民政协凝聚全过程共识的治理效能,需要以全过程的视角深入推动凝聚共识工作的系统开展:完善界别设置和强化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以确保全过程共识的广泛性;优化治理层级和丰富协商形式以拓展全过程共识的深度;增进人民政协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协同合作以保障全过程共识转化为协商成果。
作者
马雪松
陈虎
MA Xue-song;CHEN Hu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30-36,共7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研究”(21&ZD157)
吉林大学政协理论专项重点课题“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中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研究”
吉林大学东北振兴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新时代东北振兴的共享发展制度保障研究”(22DBZX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