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22年10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2年11月3日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统筹立改废释纂,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19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7期11-1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