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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捍卫婚姻,就保护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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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年初,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2015年,陈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2018年,双方产生矛盾,于当年7月开始分居,孩子从2018年11月起随王女士居住生活。2019年,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又撤回起诉。2020年他两次提起诉讼离婚,王女士声称婚后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但丈夫除了上班之外既不关心也不参与家庭事务,因此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十余万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学习之友》 2022年第12期11-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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