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对自由幸福生活的向往,来自完美化、理想化的极端诱惑,表现了人的卓越化与高贵化的努力。这确实是人的本性使然,但令人真正困惑的是自由生存的限度与人创造幸福的能力。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由的形成根据和幸福的内在源泉,其落实与推进的程度却依存于社会共同体及其“关系总和”的根本改造。毕竟,不同的生存条件与制度环境造就了不同的自由方式及其幸福蕴含,只有铲除异化劳动并扬弃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对立,使人的能力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目的,才能使之达到高度和谐的自由境界。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2年第6期200-200,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