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一2030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决定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