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8月17日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规范现货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加快推行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精神及《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2013年第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9期31-35,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