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县市公路中心及其它基层单位为内设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以本单位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增设零余额账户。为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通过集中支付,增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通过集中核算,规范会计制度的执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能力,确保公路中心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本文并对集中核算转变过程中的特定业务会计核算及纳税筹划进行了探讨。
出处
《交通财会》
2022年第11期46-49,58,共5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