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起步较晚,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离不开良性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党的领导与“三会一层”关系、治理效率与相互制衡关系。近年来,银保监会和江苏银保监局连续发文强调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管理的重要性。实践中,有效规范银行公司治理需从源头上遏制股东股权乱象,对此,镇江银保监分局坚持以查促改,多措并举提升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管理水平,促进机构内部治理由“形似”向“神至”转变。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22年第22期82-83,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