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海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市县要对照《海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负责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