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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味电子烟的最后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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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9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电子烟市场主体都必须持证经营,而且电子烟门店不能再继续销售水果味等调味电子烟。
作者 胡淑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商》 2022年第20期75-77,共3页 Zheshang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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