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摧生了新的市场竞争局面并形成了独有的垄断特征,同时,也为反垄断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如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体系缺失、平台垄断的责任如何划分、反垄断执法队伍缺少监管经验等。但反垄断监管的完善需要贯彻科学审慎的理念,注重监管的实际效用,如要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多部门、多主体联合的综合监管制度等。更需要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责任认定标准,更新经济分析工具,建立多学科背景的专业执法队伍。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2年第12期43-45,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基金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名称: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问题调查和路径研究(04M202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