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12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2014年12月1日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施行后的第一次全面立法修订,江苏也成为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第一个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修订的省份。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2年第23期F0003-F0003,共1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