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业态下药品网络交易纠纷频发,但传统监管方式却面临技术短板,因而需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积极参与。然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参与协同治理面临义务最小化的难题。解决方案是明确赋予平台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扩大司法判决认定的平台责任范围,提高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药品监管信息共享水平。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广西玉林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非诉讼程序研究”(2019YJJD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