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8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再次成为热点。通过对现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分析发现,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了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机制,但仍然存在诉讼主体资格有限、诉讼过程举证困难、判决结果缺乏全面性的现实困境,为完善诉讼程序留有讨论余地。基于此,我国立法机关应当优化个人信息民事诉讼的起诉门槛,通过完善调查取证和质证程序、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更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87-92,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