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裁判数量与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因信贷业务违规进行的监管处罚数量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这意味着金融监管部门在移送违法发放贷款案件问题上存在着短板,其背后不同利益主体追求的方向不同是关键因素。在当前信贷业务违规行为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对违法发放贷款案件的刑事规制,做实信贷业务违规与犯罪行为惩处的联动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作者据此提出了加强信贷业务违规与犯罪行为惩处联动机制建设的具体建议。
出处
《银行家》
2022年第12期125-128,共4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