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现行10部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文件为样本,在梳理立法概况的基础上,从立法学、法理学角度进行文本分析,发现现行家庭教育地方立法存在同质化现象严重、地方特色不足,职责关系、监督和责任机制不明确,倡导性、模糊性条款过多,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不足,立法修订、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各地应当推进立法队伍建设,重视立法技术,增强地方特色,促进立法精细化,完善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总体布局和立法后评估制度,以提高家庭教育地方立法的立法质量。
作者
张健
陈琳
ZHANG Jian;CHEN Lin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19-24,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