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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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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梅州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激发基层治理活力,落实社会治理各项措施。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出台系列配套文件,明确重点任务、负面清单、评估事项。建立市领导挂点联系和成员单位集体会商机制,推动形成“市级抓统筹主导、县(市、区)抓组织实施、镇(街)村(社区)抓落实执行”工作格局。
作者 罗兹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长安》 2022年第11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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