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因种类繁多、合成原料多样、合成途径多种、生产和流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不足,导致监管困难。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芬太尼类物质成品和原料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产生的海量数据进行采集,并构建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可以实现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全方位监管。
作者
智敏杰
台治强
陈亮
ZHI Min-jie;TAI Zhi-qiang;CHEN Liang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89-94,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2021JQ-696)。